黄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日期: 2017-05-02 09:02:15    来源: 政工科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组通[2017]17号)精神,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开刀问斩,形成强大震慑,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展现科技担、支撑转型发展,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局系统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

     (二)治理重点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74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问责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6月中旬)

     1.学习动员。427日召开局系统全体干部大会,启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原文学习市委组织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黄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和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意见,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同时针对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逐件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428日在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受理群众反映单位及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反映。

     3.自己找。512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逐一对照治理内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科室及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具体表现,填报本单位本科室和个人《黄石市科技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自查表》。

     4.群众提。428日,在局网站信息公开栏、政工科QQ工作群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局五楼设立意见箱等,广泛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基层单位对单位本科室及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反映。519日前,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表和蹲点调研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

     5.上级点。519日前,就本单位和领导干部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书面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同时,要对上级领导在具体工作中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梳理,查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6.相互帮。519日前,采取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互相查找干部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7.认真改。523日前,原汁原味收集、梳理和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问责。对一般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帐,逐项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自查和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1.局系统检查。6月上旬,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接受上级检查。市委组织部与相关单位组成的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抽查被抽查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处问责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1.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本单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2.局党组对自查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反映的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查处结果按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特别是对自查阶段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整改或查找不全面的,在市组织部重点检查中被发现的,将进行严厉追责。

     3.局党组将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与干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和考核相结合,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工作抓在手上,对各项工作亲自布置,亲自检查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党组书记、局长王见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友平、禹爱民、周才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占东霞、徐威、孙佳、刘冬生、朱丹丹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检查督办,负责专项治理期间信息、报表报送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单位的问题;既查具体问题,又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查执行落实问题、又查监督管理问题;既查基层问题,又查上级问题。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

     3.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经查准核实后,实行问责。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移交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追究纪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

     4.总结报送信息。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总结,526日前将自查自纠阶段总结报告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黄石市科技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自查表》报送局政工科,局政工科汇总于5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它阶段有关报表和信息按市组织部要求报送。

     附件:

     1黄石市科技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自查表

     2、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3、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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